點擊率:76839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20-09-06 21:46:22
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結合實際,特編制《福建能源監管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本機關編制的《福建能源監管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到福建能源監管辦辦公室現場查閱。
●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本機關具體網址:
http://fjb.nea.gov.cn。本機關當面受理點:福建能源監管辦(地址:福州市五四路宜發大廈19層)。
本機關還將采用電子屏幕、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生成后20日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 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福建能源監管辦綜合處,辦公時間: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聯系電話:059187028761;傳真號碼:059187028915;通信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號宜發大廈19層;郵政編碼:350003;電子郵箱地址:fjb@nea.gov.cn。
● 當面受理點(接受當面申請)
本機關當面受理點:福建能源監管辦(地址:福州五四路宜發大廈19層)。受理時間: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聯系電話:059187028761;傳真號碼:059187028915。
●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福建能源監管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窂椭朴行?,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也可以在當面受理點領取。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機關將當場答復或者立即答復予以公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具體網址為:http://fjb.nea.gov.cn,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當面受理點,填寫《申請表》,當場提出申請。
4、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 審查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7個工作日內從形式上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 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的申請及時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
● 答復
收到申請后,能當場答復的,將根據情況當場給予答復,并提供相關文書;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人,并提供相關文書;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我辦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領導小組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我辦不予公開的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公開的,我辦將在法定時限內告知申請人。
三、救濟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福建能源監管辦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長:唐藝艷,副組長:朱文毅
監督電話:059187028907,電子郵箱:fjb@nea.gov.cn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號宜發大廈19層
郵編:350003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家電監會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本機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申請人或者第三方經濟損失,申請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附表: 福建能源監管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
請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
工作單位* |
|
證件名稱* |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
郵政編碼 |
|
聯系地址* |
|
傳 真 |
|
電子郵箱* |
|
法人或 其他組織 |
名 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
法人代表* |
|
聯系人姓名* |
|
聯系人電話* |
|
傳 真 |
|
聯系地址* |
|
電子郵箱* |
|
申請時間 |
|
所
需
信
息
情
況 |
所需信息的名稱* |
|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
提供方式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紙 面
□ 電子郵件 |
獲取信息的方式:
□ 郵 寄
□ 電子郵件
□ 傳 真
□ 自行領取 |
備注 |
|